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分别进行。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
(三)2015年4月22日前完成预录取工作,确定预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四)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5年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本校者,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生测试考核和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