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经各硕士点工作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由组长签字并加盖本硕士点所在学院公章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对初试成绩合格、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硕士点工作小组要写出书面意见,经各硕士点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本硕士点所在学院公章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备案。
各硕士点工作小组要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正合理、评分准确,保证质量。
所有参加复试的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也不准泄露。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5年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一级学科硕士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小组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