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3.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上一年度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考生网上信息填报
2015年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由高
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院校负责通知、采集、审核考生
基本信息,考生填报、毕业院校采集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6日
至3月9日。
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
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毕业学校在录入
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针灸推拿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及针灸学,药学
考试专业科目为英语及药理学,中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中药
学。每门科目均为150分。
(二)考试纲要:见我校招生网http://zsjy.***.cn/zs.asp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4月11日上午9:00―11:30 英语
4月11日下午15:00―17:30针灸学/药理学/中药学
(四)考试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03号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
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九、录取
(一)“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在学校纪检监
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公布考生成绩及查分时间
公布考生成绩时间为4月24日,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
月26日上午来我校提出查卷申请,查卷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
宽严不查。4月26日下午查卷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三)确定科目低分数线及录取控制线
每门考试科目按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科目低资格
线,再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按1:1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公布
拟录取考生名单时间为4月29日-5月5日。
(四)录取办法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在合格考生中(即
考生达科目低资格线),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调剂录取办法: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药学、中药学专业合格
考生未能录取时,在有未完成计划情况下按总分从高到底参与调
剂。
(五)录取期间计划调整
根据合格考生(考生达考试科目低资格线)人数及分数,结
合学校实际,向省教育厅申请计划调整,批准后及时通过网站向社
会公布。
(六)录取审批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时间为5月初。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录取通知
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十、有关政策规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
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
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6
日-9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4日来我校梅山路校区华佗楼一
楼,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
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
十一、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
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
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
十二、颁发证书:安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制
2-3年。
十三、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
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标准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129059 邮编:230001
网址:www.***.cn
(三)报名
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
报考我校专业等信息,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考生需在报考专业一
栏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签名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2015
年3月24日到我校华佗楼一楼(合肥市梅山路103号)现场报名、
资格复审;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学历的退役
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需本人携带毕业证、退伍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于上述时间到上述地点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120元/生)。缴费后考生本人于4
月10日(8:30-11:30,14:30-17:30)至我校华佗楼一楼凭身份
证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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