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
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则针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调剂考生则予以退档。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两者相同者则全部录取。
对口升学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及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
(5)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被其他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2015年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