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职成〔2010〕10号)规定,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经注册的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者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负责审查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普通中专(包括初中专和高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应在学生办理毕业证之前办理完成,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应在学生转段录取前办理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
2.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送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
(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和附件2);(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4.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
5.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备案考生信息变更的备案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