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2、录取原则:在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总分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占总分70%),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由校招生办统一组织。录取工作拟定于6月20日前结束。
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运动训练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