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一年度,出现学术不端者。
2.在上一年度上级主管部门博士学位论文抽查中,所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出现一次及以上不合格者。
3.上一年度所指导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者。
4.上一年度导师考核不合格者。
5.不能承担博士生助研经费者。
6.有超过培养年限的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阶段培养年限为5年;其他博士生培养年限为6年)(2016年执行)。
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不安排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