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
生命科学学院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
科研能力成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说明100分在SCI(E)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① 所有论文、专著、获奖等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② 应届生参与课题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③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④ 对应届生可提高一个档次评分。⑤ 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90分在SCI(E)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发表2篇一类期刊论文主持厅级科研项目应届生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5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或厅局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 (前3名)获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80分发表1篇一类期刊论文或3篇二类期刊论文应届生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或3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获厅局级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奖励 (前3名)70分发表2篇二类期刊论文应届生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奖励60分发表2篇三类期刊论文50分达不到60分的要求
注: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以DOI号为准)的结构完整的原创性学术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数据库、传记及评论等类型论文)。
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上述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