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计算办法: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40% + 复试成绩*40% + 科研创新能力*20%。
(二) 各科分数线要求:
1.初试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以满分100分计算)。
3.初试外语成绩分数线由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于5月15日前公布。
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博士点招生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