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的测试。
(二)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网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三)高水平运动员拟招专业为行政管理、新闻学、社会工作、法学等专业。学校在当年五月确定具体专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根据学校确定的专业进行专业填报。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四)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情况下,我校将于5月底前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未能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按该省份的规定执行)的部分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予以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0%。
(六)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