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
每位考生可选择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1)报名时间:
每年十二月份(初中毕业生学习五学期后)
(2)报名方式: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口升学的网上报名工作。
(3)下列四类人员不得报考:
①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 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 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统考或由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④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2、考试
(1)由应用型本科院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
(2)考试科目:考试课+技能测试
考试课:文化课+专业课,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录取
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其知识考试成绩,并参考其技能测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面试合格后方可直接录取。录取后当年九月到对应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习四年。
4、管理与就业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 生的同等待遇。
5、有关鼓励政策
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获得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级奖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适当加分,具体分值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附件:2015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院校名单
安徽科技学院
皖西学院
滁州学院
淮南师范学院
宿州学院
合肥师范学院
安庆师范学院
巢湖学院
黄山学院
铜陵学院
蚌埠学院
池州学院
合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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