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考生加20分;参加市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烈士子女加1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加10分;省级三好学生加20分。
(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我院学生处审核。
(三)考生在具备加分政策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高一项。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必须交验原始证书或原始材料,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后留下复印件并验印、签字。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情况,学院将公示。
2015年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