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方案: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助学金金额为一学期一千元整,助学金受助对象包括: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人数按照在校学生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各班级进行民主评选,评选出来的学生名单需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材料、享受助学金学生证明材料(户籍性质、困难证明材料)、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及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EXCEL表格)一起上报院学工部。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6日。
2、受助范围界定:
1)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户籍的学生必须享受助学金,安徽省集中连片地区12个贫困县分别是: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2015年安徽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秋季学期免学费与助学金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