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一、二、三年级农村(县镇)户籍的学生全免学费,一、二、三年级城市户籍的学生需交纳全额学费,并可以向班级申请2015年秋季国家城市贫困学生免学费,各班级进行民主评选,评选出来的学生名单需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材料、享受免学费学生材料(城市户籍材料、困难证明材料)、城市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1)及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EXCEL表格)一起上报院学工部。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6日。
2015年安徽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秋季学期免学费与助学金实施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