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于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数,按照1:1划定建档合格线。
(二) 对于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生类别,自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三) 对于达线考生,学院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五)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一、 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8898098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8898098
三、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 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 新生入学凭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二、 学院对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 新生到校报到跨类别专业不能调整。
一、 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二、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三、 奖励资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 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 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 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68号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http://www.***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68号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http://www.***
2015年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划线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