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教授,年龄超过58周岁的副教授,原则上不再招生(如有主持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承担国家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重大项目且到校科研经费在30万元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学位点审核,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后,可安排招生,但所招学生必须在项目计划结题前全部毕业);
2.连续两年有指导的研究生不能按期毕业,暂停招生;连续两年有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未通过,限制招生人数(原则上招生不超过1人);
3.导师本人目前没有在研项目,且无可支配科研经费,以及近三年没有相应的学术成果,暂停招生;
4.指导专业学位的导师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工程背景或主持应用型科研项目;
5.导师原则上只在一个学科门类招生,在同一学科门类其申请招生的学科应不超过两个一级学科;
6.新增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
2015年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招生资格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