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待遇相同。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5.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6.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015年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督机制: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