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考核学生素质,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考生的志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为合理引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对各批次各类学校分别划定低控制分数线。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试总体水平、志愿的填报等情况综合测定。
(3)综合素质评定为不合格或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理科实验操作、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中有一项考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录取三星级高中及以上普通高中、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中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
(4)认真执行“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普通高中分配指标的资格”的规定,所有获得分配指标的被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2015年2015年宜兴市高级中等学校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