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以志愿表批次先后为序,依次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同一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
江苏省宜兴中学美国课程班低录取线为四星级高中低控制线。
录取以志愿表批次先后为序,依次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同一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
江苏省宜兴中学美国课程班低录取线为四星级高中低控制线。
第二批次、第四批次中,各志愿全部投档结束后,如仍有普通高中未完生计划,则对填有“服从调剂”录取志愿且成绩在本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如仍有普通高中未完生计划,则由学校在普通高中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自主补录。
今年我市中考成绩将分“总分一”和“总分二”,“总分一”指各学科总分550分的实际得分,“总分二”指各学科总分扣除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的实际得分。普通高中录取按“总分一”进行划线录取,职业类学校(含提前批次中的“师范学校”)按“总分二”进行划线录取。
今年我市中考成绩将分“总分一”和“总分二”,“总分一”指各学科总分550分的实际得分,“总分二”指各学科总分扣除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的实际得分。普通高中录取按“总分一”进行划线录取,职业类学校(含提前批次中的“师范学校”)按“总分二”进行划线录取。
⑴革命烈士子女(含第三代;凭市民政局证明和户口簿),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军人证、所在部队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⑵下列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含第三代,凭市民政局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户口簿)、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现役军警人员子女(凭有关奖励证书和户口簿)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残疾军人证书和户口簿);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市侨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和港、澳、台籍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或市对台办证明);
在宜“两院”院士、国家级专家(国务院或国家人事部认定)的子女(含第三代、凭资格认定证明、院士优待证或国家级专家优待证、户口簿);
本市引进的在国外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的)获博士学位,或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赴国外作博士后研究的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凭学位证明、在外工作证明、本市用人单位证明和户口簿)。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含第三代,凭市民政局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户口簿)、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现役军警人员子女(凭有关奖励证书和户口簿)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残疾军人证书和户口簿);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市侨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和港、澳、台籍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或市对台办证明);
在宜“两院”院士、国家级专家(国务院或国家人事部认定)的子女(含第三代、凭资格认定证明、院士优待证或国家级专家优待证、户口簿);
本市引进的在国外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的)获博士学位,或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赴国外作博士后研究的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凭学位证明、在外工作证明、本市用人单位证明和户口簿)。
⑶被评为宜兴市教育先进个人的子女(含第三代,凭荣誉证书和户口簿),如果报考了江苏省宜兴中学、江苏省宜兴一中和宜兴市第二高级中学,则享受三所学校分配生待遇;报考其余普通高中的,在普高低控制线上,可根据志愿录取。均不占用该校招生计划。
⑷宜兴市青少年体校的学生参加中考,录取普通高中的办法按宜体联[2008]3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照上述有关照顾和奖励的办法,若考生有多项条件,则以优的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或奖励。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于6月20日前统一报普教科审核认定。
对照上述有关照顾和奖励的办法,若考生有多项条件,则以优的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或奖励。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于6月20日前统一报普教科审核认定。
九、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规定执行,具体见《宜兴市2015年高级中等学校报考指南》中收费政策及有关学校招生简章。
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规定执行,具体见《宜兴市2015年高级中等学校报考指南》中收费政策及有关学校招生简章。
十、新生入学和复查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如果开学两周内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应及时对新生进行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令其退学。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如果开学两周内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应及时对新生进行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令其退学。
十一、管理与监督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事关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考试招生部门和各有关学校都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考试与考查、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令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防止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发生。组织考试和招生的各个环节都要切实做好保密、保卫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依法办事,确保万无一失。
严格按照招生批次顺序投档录取,严格禁止未经招生部门批准的违规招生,严格禁止学校发放未经招生部门盖章的录取通知书,擅自或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各类学校都不得以虚假宣传和承诺骗取生源,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不得以招生为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各初中要教育教师不得私自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初中毕业生名单和住址、联系电话,更不能以此谋取私利。
严格规范转学行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限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且须符合有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事关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考试招生部门和各有关学校都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考试与考查、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令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防止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发生。组织考试和招生的各个环节都要切实做好保密、保卫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依法办事,确保万无一失。
严格按照招生批次顺序投档录取,严格禁止未经招生部门批准的违规招生,严格禁止学校发放未经招生部门盖章的录取通知书,擅自或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各类学校都不得以虚假宣传和承诺骗取生源,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不得以招生为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各初中要教育教师不得私自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初中毕业生名单和住址、联系电话,更不能以此谋取私利。
严格规范转学行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限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且须符合有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2015年2015年宜兴市高级中等学校录取顺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