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学校以此作为确定新生录取身份和办理入学手续的依据。
2.本人学生档案。请与毕业中学联系并办理相应自带手续。
3.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到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
4.户口关系。辽宁省籍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省区新生自愿办理。如若迁移,只能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办理,按照沈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要求,户口迁移证为打印件(字迹清晰,不模糊),如特殊原因手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字迹清楚工整,迁移地址为:沈阳建筑大学(辽宁省沈阳市)。迁移证需标明本人身份证号,并加盖“户籍民警印章”、“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办理。
注:因户口迁移会带来一些不便,例如户口在迁出与落户期间无法使用(历时6个月);在校上学期间不能随意迁出,只能在毕业或退学时迁移;非生源地就业,难以迁回生源地等,是否迁移户口,请学生与家长慎重考虑。
5.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如新生家庭经济困难,需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区的街道(村镇)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后,学校将根据经济困难程度提供助学措施。对于家庭无力支付学费的同学,请向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程序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协助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6.《2015级新生家长联络表》、《2015级新生选择性交费回执表》。此两个表格已随录取通知书等一同寄去,请认真填写,入学报到时交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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