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
(1)根据株财发[2014]11号文件精神,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80个贫困县)农村学生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为政策规定直接纳入资助范围的助学金享受对象;
(2)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扣除政策规定直接纳入资助范围的对象)15%的比例确定,15%的资助比例中含建档立卡学生。
2.免学费
(1)根据株财发[2014]11号与湘财预[2014]117号文件精神,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
(2)一、二、三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地级市及以上非农户口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比例按在校城市户口学生的10%确定。
2014年株洲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与免学费执行细则材料明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