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具备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文、理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
二、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学费(元/年)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4560002应用电子技术34560003通信技术34560004计算机网络技术34560005计算机应用技术34560006装潢艺术设计34560007制冷与冷藏技术34560008供用电技术34560009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畜牧兽医3455500
三、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3日8:30—11:00。
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3日14:30—16:30。
四、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三天,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4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4年高考。
五、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六、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4年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