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科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2014年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