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及口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一位导师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八、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75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
招收香港、澳门、台湾籍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报名条件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者,年龄在45岁以下。
3.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论文和作品应为考生本人原创,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1.先到港澳台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持港澳台办公室签发的《报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网上报名表(务必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专业目录、招生导师、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2.本人身份证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两名本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登陆我院网站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
5.硕士学位证书,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学位授予单位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并注明在读研究方向和学号,录取之前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报考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
(1)硕士学位论文与报考方向相符的考生,提交:a)本人硕士学位论文;b)考生自写的一篇有关自己报考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c)考生准备在博士阶段进行的课题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d)本人独立署名的2篇发表于历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扩展版来源期刊(CSSCI,考生可进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官网中的“来源期刊”查询)(不包括会议论文集)、各不少于5千字、符合报考方向的学术论文(出版机构出具的拟发表证明无效)。
(2)硕士学位论文与报考方向不符的考生,提交:a)本人硕士学位论文;b)考生自写的一篇有关自己报考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c)考生准备在博士阶段进行的课题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d)本人独立署名的3篇发表于历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扩展版来源期刊(CSSCI,考生可进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官网中的“来源期刊”查询)(不包括会议论文集)、各不少于5千字、其中2篇符合报考方向的学术论文(出版机构出具的拟发表证明无效)。
(3)没有硕士学位论文的考生,提交:a)学士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学士学位论文;b)考生自写的一篇有关自己报考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c)考生准备在博士阶段进行的课题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d)本人独立署名的3篇发表于历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扩展版来源期刊(CSSCI,考生可进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官网中的“来源期刊”查询)(不包括会议论文集)、符合报考方向的学术论文,其中2篇不少于5千字,1篇不少于8千字(出版机构出具的拟发表证明无效)。
(4)以上所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面的考试。
7.报考律学方向的考生应提交:
(1)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正式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字数应不少于5千字,须附刊物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论文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相关刊物证明);
(2)硕士毕业生应提交本人的硕士论文。如为应届硕士生,毕业论文尚未完成,应提交硕士论文题目、论文目录,以及1万字左右的硕士论文缩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节;
(3)以同等学力和跨学科报考的考生,提交论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的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
(4)以上所报材料需经所报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8.报考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所报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须附杂志目录复印件,刊物的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相关刊物证明)。此外报考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专业的考生须提交一首本人独立创作的三重奏以上编制的室内乐作品;报考配器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独立创作的管弦乐作品(双管以上编制)。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中,须有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单篇字数应在1万字左右)。
9.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响乐队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编制)不可缺免,另外两首作品体裁可含室内乐、声乐、民乐、电子音乐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考生所报材料由作曲系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10.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一篇;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五首(音频文件CD及乐谱,至少有两部作品长度在十分钟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二至三首,真实乐器(或人声/或多媒体)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二至三首。
11.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学术类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字数在三万字以上;提交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一首(音频文件CD)。
12.报考音乐教育学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的硕士论文;一篇教学实践总结报告;一份本人的音乐教学录像(1课时)。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学力考生。
三、考试
1.音乐学系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通过申请提交论文及课题报告审核者,接到通知后方可参加其他考试。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其中口试要求将所提交的报告和课题研究计划制作为ppt格式,陈述不超过15分钟,之后回答口试专家提出的问题。口试时间每人30-50分钟。
2.其它系考试方法:笔试与口试,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3.同等学力及跨原研究方向者须加试,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内不同研究方向。加试成绩均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参加其它考试。
4.参考书目:详见“博附件二”。
5.报考费200元。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6.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7.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
日期(2014年)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2月20日—3月10日1.网上在线报名。网址:******.cn2.报名成功后须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留存一份;交材料时需提交一份。1.时间:2月20日8:00—3月10日23:00,过时网上在线报名系统将关闭;2.网报时按要求上传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不按要求的按初审不合格处理。3月11日1.本地考生须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和报考费。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和报考费(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3月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和报考费,按初审不合格处理)。按时交齐所有材料和报考费:1.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见简章中第二项); 2.报考费200元。 3月21日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网址:******.cn公告栏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 4月8日1.网上公布初审结果。2.已通过初审需加试的考生到公告栏打印准考证。3.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仅作参考,以现场日程为准)。网址:******.cn公告栏初审不通过者将不能参加下阶段的考试。 4月15—16日加试加试对象:详见附件一。4月17日1.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网址:******.cn2.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1.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下—阶段的考试;2.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4月18—20日考试详见现场考试日程5月12日可上网查询考试成绩。 网址:******.cn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各项成绩优秀者,可录取为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14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
资格。
学制为三年,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问题可向我院港澳台办公室咨询。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作品及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
接受外籍人士报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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