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考生参加2014年1月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2014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