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复试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教师一般应由本专业责任心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硕士生教学工作的导师或教师担任。
2)复试组成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复试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规范,不迟到、不早退。复试组全体成员到场方可进行复试。
4)复试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终综合面试得分。如有需要,可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都要有记录。复试记录材料应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系硕士招生复试对专业复试组的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