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事宜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交费事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6 08:11:00 解决时间:2018-08-20 17:51

满意答案

三、交费事宜

1、学费标准如下: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民俗学专业:10000元/年。学制3年。舞蹈学院舞蹈专业:15000元/年。学制3年。

新生报到可到北智楼316室研招办咨询办理交学费的具体事宜。

2、入住学生1-8号学生公寓的新生按照《新生住宿须知》办理,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须交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暂定)。入住留学生公寓的新生请咨询校港澳台办公室(电话:68933262)进行办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8-20 17:51

类似问题答案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事宜
三、交费事宜1、学费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民俗学专业:10000元/年。学制3年。舞蹈学院舞蹈专业:15000元/年。学制3年。新生报到可到北智楼316室研招办咨询办理交学费的具体事宜。2、入住学生1-8号学生公寓的新生按照《新生住宿须知》办理,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须交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暂定)。入住留学生公寓的新生请(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事宜
三、交费事宜1、学费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各专业:10000元/年。学制3年。新生报到可到北智楼316室研招办咨询办理交学费的具体事宜。2、入住学生1-8号学生公寓的新生按照《新生住宿须知》办理,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须交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暂定)。入住留学生公寓的新生请咨询校港澳台办公室(电话:68933262)进行办理。(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事宜
三、交费事宜1、学费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各专业:10000元/年。学制3年。新生报到可到北智楼316室研招办咨询办理交学费的具体事宜。2、入住学生1-8号学生公寓的新生按照《新生住宿须知》办理,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须交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暂定)。入住留学生公寓的新生请咨询校港澳台办公室(电话:68933262)进行办理。(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事宜
三、交费事宜1、学费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10000元/学年。学制3年。各专业8000元/学年。学制3年。新生报到前到北智楼316室研招办咨询办理交学费的具体事宜。2、入住学生1-8号学生公寓的新生按照《新生住宿须知》办理,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须交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暂定)。入住留学生公寓的新生请咨询校港澳台办公室(电话:6893(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事宜
四、交费事宜1、所有新生均需交学费,学费标准如下: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览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10000元/学年。学制3年。各专业8000元/学年。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览表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费标准(元/生学年)学制法律(非法学)年法律(法学)年工商管理全日制2年工商管理/2.5年非全日制2.5年公共管理全日制2年公共管理/2.5年非(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在学生公寓内文明住宿,保证不发生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赔偿,或取消住宿资格
5、在学生公寓内文明住宿,保证不发生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赔偿,或取消住宿资格。(1)在学生公寓内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和书写。(2)在学生公寓内藏有、观看、传播不健康的碟片、书刊、物品。(3)在学生公寓内酗酒、吵架斗殴、打牌、赌博等。(4)在学生公寓内违章用电、使用劣质电器或使用明火。(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每间寝室每个床位都是学校的资源和财产。若出现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交纳赔偿金
6、每间寝室每个床位都是学校的资源和财产。若出现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交纳赔偿金。(1)不得以各种原因,独自占用一间房,同时服从公寓部对房间住宿调整。(2)为了楼内的安全和管理,不得将学生公寓内床位出租、转借或占用。(3)为了不影响其他住宿学生的休息学习,杜绝在学生公寓内留宿(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新生入学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身体健康方面的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身体健康方面的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院系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010-68933308学生公寓管理部010-68930648/3547舞蹈学院010-68932435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10-68932359财务处010-68932416研究生院办公室(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