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为材料审查,须提交基本材料和科研材料,交寄材料时间拟定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4年1月11日(周末及非规定邮寄期内请勿寄送,不予接收)。交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412),收件人:研招办,电话:62289034。为保证报名材料邮寄完整和及时,所有材料必须通过顺丰快递(400-811-1111)或邮政EMS(11183)寄送。
1.基本材料
①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②《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④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⑤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⑥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⑦跨学科门类和仅获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刊载期刊封面、目录和原文的复印件。⑧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科研材料
①《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复印件材料;
②《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具体模板请网上报名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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