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报考要求:具有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湖南省户籍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和复原军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第十三条 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符合条件的考生享受免试入学及优惠加分条件
第十四条 录取方法:在专业招生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各专业进档考生。未进档考生在总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及服从志愿进行专业调剂。
学院在确定进档考生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听取考生本人意见,以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考生本人也应及时与我院招生处取得联系并明确自己是否来校及办理预录取的具体手续。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退档、不予录取: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②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③不服从学院录取专业调整者;④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院取得联系或未及时办理预录取手续者。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及综合评定确定预录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厅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2014年单独招生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对口招生类别学费标准(元/年)招生人数备注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机电类4600100 文理兼招2汽车运用技术3机电类4600100文理兼招 3广告设计与制作3艺术类550060文理兼招 4计算机网络技术3计算机类420060文理兼招 5酒店管理3旅游类420060文理兼招
第十七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院网站:www.***。
第十八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招生办电话:0731—88165420 88105420(兼传真)
E—mail: 学院网址:http://www.***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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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