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单独招生考生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类:
A类招生范围: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且有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B类招生范围: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和对口招生考试资格,但无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C类招生范围: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和对口招生考试资格,且具有美术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职业技能类特长的考生。
命题、组考
命题、组考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1、考试方法及成绩核算
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方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项(专业)测试。具体如下:
(1)符合A类招生范围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其录取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300分),总分750分。
(2)符合B类招生范围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其录取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50分)+面试成绩(300分),总分750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成绩按满分450分核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总分150分,成绩按满分300分核算计入总成绩。
(3)符合C类招生范围的特长考生:
美术类、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特长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项(专业)测试和面试,其中美术类录取总成绩为专项(专业)测试成绩(450分)+面试成绩(150分)+美术联考成绩(150分),总分750分,美术联考成绩按满分150分核算计入总成绩;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录取总成绩为专项(专业)测试成绩(600分)+面试成绩(150分),总分750分。
2、考试类型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仪态仪表、才艺特长等。满分150分,时量5分钟,内容如下表:
项目
测试内容
问题回答
(50分)
用2-3分钟自我介绍(如:姓名、年龄、爱好、家庭情况、个性特征以及自我评价等);现场抽题并回答(如:涉及个人对社会、人生以及个人价值的基本态度,对所报专业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问题)。
仪态仪表及才艺展示(100分)
包括形体、礼仪及才艺展示等。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认知能力、心理素质等,测试内容为语言与逻辑知识、数学应用能力、英语应用能力、思想品质与心理健康状态等。满分300分,时量90分钟。
(3)学业测评:满分300分,由考生本人提供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核算。
(4)专项(专业)测试:美术类满分450分,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满分600分,具体测试内容根据专项(专业)进行设定。
3、考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4月26日。
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学院新校区)。
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录取
学院将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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