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2014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