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理科生化学成绩其他考生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后,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2014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湖南省2014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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