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规定,若所在省(区、市)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方可享受中山大学的优惠政策。
(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报考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入学后如发现学生所提供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四)艺术特长生进入中山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医学长学制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不纳入艺术特长生招生范围。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艺术特长生的招收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则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艺术特长生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艺术特长生 | 陕西省长武县职业教育中心 | 3 | -- |
艺术特长生--器乐、舞蹈 |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艺术特长生--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音乐(特长生) | 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 -- | -- |
体育特长生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2014年中山大学艺术特长生相关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