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见附表1。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见附表2。
(三) 在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
2014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修业年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