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研究生,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三)项之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
2)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3) 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
2. 医科招生单位的各招生专业(含授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学位的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
2014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报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