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二) 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三) 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还可通过申请中山大学的助教、助研或助管岗位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
(四) 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双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见该院招生简介。
(五) “优生优培”计划的资助标准请见《中山大学2014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规定。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cn/zsw)上将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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