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科目
采取文化课+综合面试的模式,总分为400分。
1. 文化课:分英语、语文、数学三科,合为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语文、数学各占80分,英语占4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考试时间
1. 4月23日 上午:笔试9:00—12:00;
下午:综合面试14:30—17:30。
2. 4月24日 综合面试14:30—17:30。
3. 4月23日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来学院参加考试和综合面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三)考试地点
文化课考试及综合面试均在我院进行。
(四)评卷
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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