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州各高校、高完中、中职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为我区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点。我区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行区招办统一领导,各报名点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的管理模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市招委、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要加强报名考生学籍的审查工作,凡户籍未迁入重庆市或迁入不足三年的中职学生报考对口高职需具备中职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以重庆市教委签章的2011年中职录取名册为准),其中的艺体专业毕业生报考普通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要单独上报区招办备案,如发现有学籍弄虚作假,坚决取消其报考资格。
要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教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验证和收齐每个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接纳报名。
(二)报名资格复审
报名信息采集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市公安局、市教委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通过身份证号对考生姓名、民族、户籍所在地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通过高中学籍号对考生学籍年限情况进行审查,杜绝错误信息,严防弄虚作假。
如果有《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2011〕22号)中涵盖和未涵盖的特殊情况人员,学校必须于12月8日前汇总填报《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特殊情况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连同资格审查表(附件1)和有关材料一同交区招办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对特殊情况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转入报名库,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照顾特征信息
照顾特征信息由考生在报名系统报名时申报,区招办在3月下旬为申报考生打印申报表。特征资格审定与采集工作另文通知。
从2014年起,准备参加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体尖照顾加分报考资格测试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在报名时选择意向,中学按规定时间将材料和费用一并交区招办再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区招办根据报名名单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特征信息系统中录入,考生特征信息。
(四)考生体检工作另文通知
2014年重庆幼儿师范学校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