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和工作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统一聘请相关专业教师和专家组成。
(二)艺术特长生的测试
1、艺术类特长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
2、测试时间与地点
类别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声乐2014年6月11日(14:30—17:30)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器乐舞蹈戏剧(含主持)备注:6月11日下午14:30各项目在测试地点领取准考证。
3、测试内容:
声乐:A、声乐:必唱曲目1首,演唱歌曲1首(自选)。
器乐:A、器乐:练习曲1首,演奏曲目1首。
舞蹈:A、基本功测试;B、成品舞蹈:3-5分钟,风格不限,自备音乐。
戏剧(含主持):A、诵读(考生按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朗读或讲述);B、角色表演(每两位考生临时组合,按现场提供的话剧台词进行简单准备,分角色表演)
(三)其它类别项目的认定:
除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主持)以外的其它类别项目,由学校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考生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审及认定。
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根据考生所申请的类别项目,采取现场面试、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后,由考核小组汇总相关信息,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四)公示与备案:
经我校评审小组测试与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的考生,仍需参加我校的测试(兼报多项的以级别高的项目为准)。
2014年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市属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