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三)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录取原则: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和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我院按照专业,根据综合素质联考、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职业潜能面试、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潜能测定成绩择优录取。总分700分,权重比例:文化基础测试占45%,英语听说能力占5%,职业潜能面试占50%,各专业录取时按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汇总总成绩(总分700分)计算办法: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分配不同的权重,按以下折算方法得出各专业的汇总折算成绩,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用A表示,“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成绩”用 表示,“职业素质面试成绩”用C表示。各专业总折算成绩=A×315/300+B×35/100+C×350/300
(五)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录取满为止。
(六)考生录取确认:4月18日~4月20日,录取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签录取确认表(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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