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交学费及住宿费者,停发其国家助学金。待学费及住宿费交齐后恢复发放,并补发被停发的国家助学金;
2.对在课程学习期间未按规定程序请假而离校,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研究生,离校期间停发助学金,返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发放;
3.对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停学)手续的研究生,自休学次月停发助学金,复学后次月恢复发放;
4.已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退学手续办理完成的次月停发助学金;
2014年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1个月国家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