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学科实际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2.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研究生部牵头、博士授权点所在学院配合,共同完成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复试组在博士生录取工作中的作用,在注重初试、复试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德、智、体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严格按照录取程序和条件,择优录取。
4.由我校研究生部根据考生初试情况,划定我校低初试分数线,凡达到我校2014年博士生录取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综合成绩排名。
5.2014年博士生录取主要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按专业由高至低排序,同时参考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5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50%。
6.原则上一位博士生导师本年度多招收2名学生,如初试上线考生超过2人,余下考生可调剂至同一学科下的其他博士生导师名下录取。
7.调剂录取应在同一学科的不同导师间进行,不接受跨学科调剂。调剂考生经导师和学院研究同意后,可进入拟录取人员名单。
8.由研究生部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导师报考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014年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