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审组及招考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全面考查学生的文化基础测试、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学校自主测试以及思想品德、特长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
1、依照各系划定的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文化基础测试联考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成绩和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权重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联考资格线和我院各系划定的低控制分数线)
文化基础测试卷面分占总分(700分)权重的40%,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分占总分(700分)权重的10%,学校自主测试分占总分(700分)权重的50%.
权重分之和=文化基础测试卷面分×280/300+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分×70/100+学校自主测试分×350/30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
2、高中阶段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考核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认定为单招特长生,可以在控制线下降10分录取:a、高中阶段参加区县级各类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奖或市级以上各类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考生。b、经重庆市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合格并在重庆市招考信息网上予以公示的。c、参加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或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三峡库区移民考生可在控制线下降10分录取。
十、学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为:800—1200元/年。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十一、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学院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其他须知:
3、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各专业进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5、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按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1、我院高职(专科)专业就读地点安排:
飞行器制造工艺、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一、二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学前教育专业在江津校区就读。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在江北校区就读。
其余专业一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2、我院各项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3、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毕业生待遇: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毕业发国家统一就业报到证,实行双向选择就业。
学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编:400021
联系电话:(023)67613088 67607155 E-mail: cqdz45001@*** http://www.***/zhaosheng/content/mailto:cqdz45001@***
学院网址:http://www.***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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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单招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