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特长生报名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特长生”项目参加我校特长生选拔考试。
(一)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单独招生计划的3%。
(二)报名条件(具体认定按照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有关文件执行)
1、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和参加市运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
2、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3、市级(含)以上各类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在技能、学科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能力且经生源所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后,将特长证明材料于2014年3月18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或现场交送)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102室招生办公室收,邮编:400052,快递封面需注明“特长生报名材料”)。
特长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4年特长生报名基本信息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并贴上一寸彩照。通过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特长生的报名基本信息表还需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身份证、特长相关等级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查。我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对特长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于2014年3月20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参加特长生专项测试考生名单并打印特长生专项测试《准考证》。
3、特长生专项测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9:00开始,报到地点: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华岩校区综合楼102室)。请参加特长生专项测试的考生,自备运动装备或乐器(大型乐器除外),并持身份证、特长生专项测试《准考证》参考。
4、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详见章程第九条考试科目)。
5、录取(详见章程第十一条录取办法)。
(四)免试特长生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于2014年3月18日前持获奖证书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华岩校区综合楼102室)填写《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4年特长生报名基本信息表》,提出免试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我校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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