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报名条件、报考我校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的考生必须于本章程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下午17:00期间将《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见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14年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填报并经所在中学签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
(二)我校将组织专项专家评审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其相关特长进行答辩、评审认定。
(三)认定合格的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考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四)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前由市教育考试院在重庆招考信息网上公布各科成绩分数),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与我校联系,得到学校的认可后再填报我校志愿。
2014年重庆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创新实践类等其他特长生的报名条件详见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相关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