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校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4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第十四条报名:考生于2014年3月10日9:00至12日17: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并选择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报名页面(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五条收费: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单招考试费为100元/生。缴费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7︰00,网上报名后即可采用网上支付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学校在报名期间用网络平台提供已缴费查询),报名不成功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
1.文化基础测试
文化基础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试点院校统一组织测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仍按2013年办法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0分钟。
3.学校自主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考生实践动手能力、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中职毕业生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开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学校自主测试由各试点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满分为300分。
4.考试时间: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至30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准备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或面试。
5.考试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内。
第十七条预录取相关情况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于2014年4月6日前划定文化基础资格线,学校于4月8日前公布各专业预录取分数及预录取学生名单。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情况,有缺额的学校面向文化基础测试上线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4年4月9日17:00前在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上再次征集报名。4月11日进行第二次自主测试,同时将测试成绩库和按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划定的第二次自主测试预录取分数线、预录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上报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4月13日将经审核通过的第二次自主测试预录取分数线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录取确认
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4年4月19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304室确认录取,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1.双上线: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资格线和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达到全市统一划定资格线的考生按总分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志愿:学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即以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有缺额,再排序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再有缺额,调剂录取。
3.分值比重: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占比45%,英语听说占比5%,学校自主测试占比50%。
4.公式:总分=(文化基础/300*45%*700)+(英语听说/100*5%*700)+(自主测试/300*50%*700)。
5.软件技术(中澳合作)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达到及格以上标准。
6.对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重庆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于3月12日17:00时前向我校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我校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
7.其他要求: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有口吃和听力受限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及计划数(合计1675名)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贫困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取得学分达到毕业标准,完全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cn或
微信平台:公众服务号dzgczsb 咨询QQ群:71520983
联系电话:023-65928128 65928126 传真:023-65928125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401331)
电子邮件:cdzy_zhaosheng@***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014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