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第二次考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5年1月上旬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注:报考法律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查盖章;且报考法律硕士的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我校将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第二次考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5年1月上旬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注:报考法律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查盖章;且报考法律硕士的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录取和公示
报考我校工程硕士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我校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录取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以及第二阶段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终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考生可登陆各报考学院网站查看,如在公示期内考生有任何疑问,请向报考学院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报考我校工程硕士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我校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录取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以及第二阶段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终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考生可登陆各报考学院网站查看,如在公示期内考生有任何疑问,请向报考学院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2014年重庆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与录取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