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参与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选或录取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办法发布后,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对本办法作相应调整。
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2014年重庆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