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
⑵其他可填报专业范围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同比当年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其他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加20分、再同比当年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
⑶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㈢政策说明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各相关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推荐工作。2014年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中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确定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