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成绩达到分数线即取得复试资格,录取主要根据复试成绩进行。
2、本次复试采取差额录取形式,由各复试小组每位成员按照复试内容的两项分别评分,得到:
加权总成绩=50%×初试成绩+5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录取导师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50%+(∑其他成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其他成员数)×50%]}
3、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加权总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排名,结合201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时确定的导师招生指标数,拟定复试录取名单和淘汰名单,名单提交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30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复试编号、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导师姓名、初试成绩、复试各项成绩、加权总成绩、是否录取、奖学金情况、咨询和投诉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4、录取要求:
(1)已上复试分数线要求但未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直接攻博考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并确信能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或学士),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3)严格控制非在职研究生的录取比例,同时要求录取的非研究生必须全学习一年以上。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月3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
(5)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5月30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
(6)拟录取考生不能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2014年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